一、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
专业代码
专业名称
学习方式
招生计划
复试比例
045104
学科教学(数学)
全日制
2
约1:2
注:在复试录取过程中,学校和学院会根据各专业生源质量状况,对前期制定的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进行适当调整。
二、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
时间
地点
专业
复试内容
4月19日(09:00-11:00)
崇文楼A603
数学分析(笔试)
4月19日(14:00- )
崇文楼A601-4
综合素质面试
4月19日(晚)
常微分方程(同等学力加试)
解析几何(同等学力加试)
三、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
考核方式
复试成绩计算办法
1.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
随面试一起
考核
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,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2.综合素质面试(含外国语听说)
现场面试
满分100分(其中,外语30分,专业综合70分)。占复试总成绩50%。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
3.专业能力测试(专业知识笔试)
笔试
满分100分。占复试总成绩50%。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
4.同等学力考生加试
加试2门课程。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
注:专业技能测试、综合素质面试、加试,不及格者不予录取;
思想品德考核随综合素质面试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,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四、录取成绩计算办法
1.初试、复试成绩权重分配
初试成绩占60%,复试成绩占40%。
2.总成绩计算
复试总分=(专业知识笔试成绩+综合素质面试成绩)÷2
总成绩=(初试总分÷5)×60%+复试总分×40%
3.录取办法
对符合要求的考生,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