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相关规定,学院拟对彭丽圆、刘晓枫等两名超过最长修业年限、尚未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作退学处理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2日。
本公示期满,即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送达。
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,可以自本公示截止日起5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。
数理学院
2025年11月17日